众所周知,省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设有许多的内设功能组织,比方治安差人总队、交通差人总队(交通办理局)、出入境办理总队(出入境办理局)、法制总队、刑事差人总队(刑事侦办局)等等。可是,现在我国有3类笔直办理的警务组织也列入省公安厅序列,但实际上呢是独立运转的,等级有正厅局级和副厅局级两种,接下来小圣就为我们介绍一下相关状况。
一、大部分的直属海关缉私局:1999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公安部组建了海关总署私运违法侦办局(对外也称作“公安部二十四局”),受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但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海关总署私运违法侦办局建立后在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一共设立了42个私运违法侦办分局。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部分直属海关私运违法侦办分局列入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
2002年12月,海关总署私运违法侦办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正厅级)、各直属海关私运违法侦办分局更名为海关缉私局(副厅级),尽管称号变化了,但大部分的直属海关缉私局仍是持续列入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组织序列。不过,计划单列市海关缉私局以及其他区域性的直属海关缉私局暂未列入省公安厅序列(如满洲里海关缉私局、拱北海关缉私局等),由于这些直属海关都是当地区域性的,而不是统管一个省份的海关事务。
二、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勤局:现在,公安部特勤局(正司级)在我国大陆地区的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各设有一个省级特勤局(前身是列武警现役的保镳局),标准等级也是正厅级,因而公安特勤体系是典型的“正厅管正厅”,为此公安部特勤局局长是由公安部副部长兼任的。而为了工作需要,各省级特勤局也是在名义上列入属地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组织序列,但其实便是笔直办理、独立运转的。此外,31个省级特勤局局长是正厅级,一起兼任省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这样设置能够越来越好的加强特勤体系和公安体系的联络协作。
三、边境办理总队:现在,国家移民办理局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这9个沿边省份别离设有一个正局级的边境办理总队,而这9个边境办理总队其实和属地的出入境边防查看总站是采纳“挂两块牌子、同一套组织”的运转形式,由国家移民办理局施行笔直办理,统称为“移民办理差人”。可是,为便于开展工作、加强同当地公安的和谐联络,这9个边境办理总队也列入属地公安厅的组织序列,对外称作“某某公安厅边境办理总队”,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边境办理总队、辽宁省公安厅边境办理总队内蒙古、云南省公安厅边境办理总队、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边境办理总队、甘肃省公安厅边境办理总队等等。